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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学员须知

启航考研学员须知

报名须知:
 1、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班期、班种、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,有不明事宜请向工作人员咨询。
 2、确认所要选报的班期、班种无误后,按要求仔细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 若地址、电话等变更请及时与启航办公室联系,否则,启航无法及时通知相关服务事宜,后果自负。
 3、当你交费后索取收据,凭收据在规定时间领取听课证,过期按已领处理。
 4、各种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计,免费发放资料(限量),赠完为止
 5、收据和听课证要妥善保管,遗失不查不补,后果自负。
 6、每次上课需主动出示听课证,无听课证不得进入教室听课。
 7、每次开课前一周请务必电话咨询详细的上课时间、地点。(电话:5971138、5073339)
 8、代报者请转达以上各项规定。
 以上规定请在交费前详细阅读,交费后表示您已确认并同意遵守。 

转退班规定:
 1、退班、转班请于开课前一周前办理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,具体办理日期以该班开课公告为准。
 欲退班者请勿领取听课证,已领者概不退费。转班、退班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收据,二缺一不可。
 收据丢失者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。
 2、退班时每班扣除报名费30元(和已参加的班次费用),留足所剩班次费用,按所剩班次享受优惠。
 3、转班不扣报名费,按转班后的班次享受优惠。
 4、如需别人代办转班退班手续,请预先电话联系,经启航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办理。
 以上规定请在交费前详细阅读,交费后表示您已确认并同意遵守。

听课证管理:
 1、凭交费时的收款收据和身份证到交费地点领取听课证,过期按已领证处理。
 2、收据或听课证遗失不差不办不得办理转班、退班。
 3、每次上课须主动出示听课证,无听课证不得进入教师听课。
 4、听课证只在对应科目、班次使用。听课证在本人手中因自身原因未能听课的,如本班已结课,听课证自动作废。

教学管理:
 1、学员须于开课前3至7天再次致电启航招生办公室5971138、5073339(河大新区),
 确认上课时间、地点等有无变动,否则此类变动造成的后果学员自负。
 2、员凭听课证听课,每次进出课堂前,须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听课证。
 3、按照教室管理规定对号入座,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。
 4、由学员本人原因造成误课、缺课的,本校不承担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