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员凭有效报名表(贴防伪标识)和本人有效证件按规定到各自原报名点领取听课证。
2.听课证是学员听课、已交纳辅导费用、领取免费课堂讲义的唯一凭证。听课证遗失的,一律不予补办,请务必妥善保管。
3.听课证上贴有启航防伪标识。凡无防伪标识或防伪标识严重毁损、无法辨认的,该听课证视同无效。
4.听课证严重污损的(含防伪标识严重毁损),该听课证即告失效。学员须持污损听课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启航招生办公室,经核对报名记录无误后,换发新证。缺损达1/2的,不予办理。